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德育助理、助教、助管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9号)的文件精神的精神,结合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助理、助教、助管的实际情况,拟招聘1名研究生德育助理,7名研究生助教,5名研究助管。
一、研究生德育助理
(一)基本条件
1.需为我院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备学生工作经历,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
1.由学院公布研究生德育助理招聘岗位及招聘启事;
2.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填写《哲学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申请表》申报;
3.由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聘任要求进行选聘;
4.公示聘任结果;
5.聘任结束后,将岗位聘任情况以分工书面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6.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工作时间与待遇
1.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一年;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
3.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基本津贴为800元,按每年10个月发放,从研究生资助资金中发放。
(四)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需协助研究生辅导员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2.参与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台帐。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资助诚信及感恩教育,加强资助宣传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简历指导等;做好就业教育,开展就业动员、就业经验分享等工作;做好相关支持工作,就业数据整理、上报、分析,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的优势,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的生活学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依托学生党支部、研究生会、团支部等组织,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6.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同学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同学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意外事件。
7.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纪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学术引导、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与管理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校研〔2017〕9号)和《哲学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和研究生共同参与;对于考核结果及聘任事宜由学院办公室发文公告;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月发放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每月绩效津贴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0元;
3.对考核优秀者,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学院研究生资助资金中发放;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下载附件并填写《哲学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申请表》后发送至15623060416@163.com,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德育助理申请+年级(如2021级)+专业+姓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7点。
二、研究生助教、助管
(一)招聘对象
1.资助对象:在资助年限内,本院在籍在读非定向研究生。
2.资助年限:硕士生资助年限最长不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博士生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直博生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硕博贯通生(硕士阶段)资助年限不超过2年,通过考核的硕博贯通生(博士阶段)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未通过考核的硕博贯通生按硕士生资助年限(含前2年)执行。
(二)招聘助理类别
助教岗位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助管岗位承担各聘用单位的辅助性管理工作。
(三)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2.自愿申请:学生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和性格特点,自愿填写《哲学学院研究生助管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21年9月8日18:00前交至邮箱:15623060416@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严格筛选:学院各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筛选。聘用结果由研工组统一公布聘任名单。
4.岗前培训:招聘结束后,学院各单位对聘用上岗的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四)岗位考核及劳酬发放
1.岗位考核:各聘用岗位部门应严格管理,记录考勤,按时考核。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扣减当月津贴标准的5-10%劳酬。助管的工作量原则上为10小时/周。
2.酬金发放:助管津贴由学校按规定统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承担。助管岗位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校内各单位编制情况和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核定,报研究生院备案。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按照10个月发放。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