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摄影:柯欣妍 责任编辑:袁辉 舒年春
2024年11月2日晚上19:00,华中科技大学慧源哲学茶座第393期、海外名家大讲堂系列第32期、喻家山德国哲学系列讲座第30期在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諮議室(东五楼432)举行。哈勒大学哲学史、伍珀塔尔大学实践哲学教授海纳·克勒梅(Heiner F. Klemme)受邀主讲“人类事务的悖论过程——康德的历史哲学理念”。本次讲座由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易刚老师主持,湖北大学白海霞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袁辉老师、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归伶昌老师、罗正东老师与谈。来自哲学学院的20余名师生参与本次讲座。
克勒梅教授以康德在历史哲学著作中提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展开讲座。康德在他的历史哲学著作中提出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问题。他在伦理学和法学领域找到了肯定的答案,并认为和平概念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卡尔·雅斯贝尔斯在1949年写的《历史的起源和目的》一书中提出,历史没有肯定或否定的最终答案,因为我们人类是有限的存在,是未完成的和不可完成的存在。他声称“历史之外没有阿基米德点”,他拒绝了所有关于人的永恒本质和人类命运的陈述。
克勒梅教授表示,和雅斯贝尔斯的观点相反,康德认为人类的历史确实遵循一定的计划,但只有当我们提出正确的问题并洞察回答这些问题的适当方法时,我们才能认识到它。在其18世纪80、90年代发表的历史哲学著作中,康德提出我们人类能够在历史之外采取一种永恒有效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历史似乎有一个目的,并遵循一定的计划或设计。根据该计划,恶是通往善的手段,恶是善之源,但是自然中的一切都致力于实现自身最高的可能的完善性,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事物的悖论”。康德提出文化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的最高目的(supreme purpose)。根据《判断力批判》中所说的“自然的最终目的”,康德认为人是这个计划的终极目的(ultimate purpose),因为人是一种有道德能力的生物,他可以根据目的的概念行事,并尊重作为目的本身的人。康德理性法则的要点是,我们人类有道德义务使自己达到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将不再彼此滥用,不再仅仅作为各自独断的手段,而这种状态即公民状态。
克勒梅教授将康德提出的历史哲学原则视为一种范导性原则。这一原则指出,尽管人类有义务实现永久和平,但如果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自然本身将推动实现这一目的。针对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应该做些什么来实现地球上的永久和平这一问题,《论永久和平》一书做出了如下回答:我们有法律义务促进永久和平,而我们最好的促进方式是做道德上必须做的事。如果我们把幸福作为国家的目标,我们将永远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消灭战争的目标;但如果我们把法律的实现作为国家的目标,我们将进入一个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国家。
而根据晚期康德的历史哲学思想,一旦我们生活在永久和平的状态中,人类的历史就结束了。从长远来看,邪恶会自我毁灭,而善良会自我维持。然而,人类的历史仍然是开放的。我们无法预测自然是否会通过不可预见的战争盲目地、无情地毁灭它所创造的一切。
最后,克勒梅教授提到,即使乐观主义历史哲学失败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我们的“阿基米德”观点。如果战争确实是地球上可能降临到人类肉体上和道德上最大的罪恶,那么我们在从世界上消除这种罪恶方面既有幸福方面的利益,也有道德方面的兴趣。审慎的规范标准和法律道德的规范标准汇聚在一个世界主义国家的理念中,这个理念代表了一个“历史之外的阿基米德点”,如果我们想成为明智和善良的人,我们就不能放弃它。
克勒梅授的报告引发了与谈人与在座师生的激烈讨论,大家根据讲座的主题从不同角度向克勒梅教授提问与交流,克勒梅教授对大家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回应与解答,在座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丰富了自己对康德历史哲学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易刚老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