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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源哲学·海外名家大讲堂第9期 比利时鲁汶大学Benjamin De Mesel助理教授受邀讲学

来源: 时间:2022-12-31 点击量:

通讯员:尹圣威 编辑:叶金州

2022年11月15日晚19点,慧源哲学·海外名家大讲堂第9期讲座在哲学学院博闻厅举,主题是“选择直接的道路:P.F.斯特劳森关于自由与责任的后期著作”,比利时鲁汶大学(KU Leuven)哲学院(HIW)的BenjaminDeMesel助理教授主讲。由叶金州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来自我校和其他院校的40余位师生参加。

在讲座开始,DeMesel指出在当代道德哲学讨论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a)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相容性问题”;(b)道德责任问题。相容性问题指的是,在决定论成立的前提下人们是否可以拥有自由意志?而道德责任问题指的是,在什么条件下一个行动者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对于这两个问题,经典的相容论者(classical compatibilist)通常持有以下观点:

(1)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相容的;

(2)行动者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是(1)成立。

然而,P.F.斯特劳森在其早期著作《自由与怨恨》中开创性地提出,对道德责任的讨论可以与相容性分离开来。斯特劳森主张,我们应该依据“反应性态度”(reactiveattitudes)来判断一个人是否需要承担道德责任。“反应性态度”是一类基本的道德情感(basic moral sentiments),例如怨恨(resentment)和愧疚(guilt),而当“反应性态度”可以被恰当地作用到某个人身上时,这个人就成为了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主体(subject)。

DeMesel接着指出,尽管在当代对道德责任问题的争论中斯特劳森无疑是最重要的学者之一,但是他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被误解了。人们之所以会误解斯特劳森的思想,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a)忽略了《自由与怨恨》与他后期著作之间的关系;(b)忽略了维特根斯坦对斯特劳森的影响。因此,DeMesel本次讲座的目的就是结合斯特劳森的后

期著作,将他的思想以更准确、更具说服力的形式呈现出来。

DeMesel首先对比了《自由与怨恨》和斯特劳森的后期著作。在《自由与怨恨》中斯特劳森认为如果一个行动者A的行为满足了两个条件,那么我们就不能对A恰当地应用“反应性态度”,这两个条件分别是原谅(excuse)和豁免(exemption)。根据斯特劳森的理论,这两个条件也是A无需承担道德责任的条件,而且这两个条件与相容论是否成立无关。普拉萨德(Prasad)为了对斯特劳森进行批判,重构了斯特劳森的论证:

(3)如果一个人可以被原谅或豁免,那么我们就不能对他恰当地应用反应性态度;

(4)决定论并不蕴含一个人可以被原谅或豁免的可能性;

(5)因此,决定论并不蕴含不能恰当地应用反应性态度的可能性。

根据此论证,斯特劳森得到的结论是即使相容论(1)不成立,人们彼此之间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事实也不会被否定。

然而,普拉萨德认为斯特劳森的论证是无效的:普拉萨德拒绝接受命题(5),他认为决定论并不需要通过满足斯特劳森列出的两个条件才能使我们无法恰当地应用“反应性态度”;恰恰相反,决定论本身就足以使得“反应性态度”无效。为了说明这一点,普拉萨德做了一个形象的类比——如果一颗子弹可以直接了结目标,那么它就无需瞄准目标旁边的炸弹。如果普拉萨德的批判成立,那么斯特劳森就应该“选择直接的道路”:他需要直截了当地论证为什么决定论与人们彼此之间需要承担道

德责任并不矛盾。然而,这就又回到了经典的相容论与决定论的论战。

DeMesel指出,斯特劳森完全接受了普拉萨德的批判意见,包括“选择直接的道路”的建议。因此,后期的斯特劳森开始把他关注的焦点转向寻找能够直接证成(1)的证据。虽然斯特劳森在《自由与怨恨》中试图对分析道德责任提供一种不同于传统方法(即依据知识和自由等条件的方法)的激进替代方案,但他在后期著作中的分析却非常接近传统方法。因此,我们可以把后期的斯特劳森视为一个经典相容论者。

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反应性态度”在斯特劳森早期对道德责任的讨论中占据中心地位,但在后期它已然失去了这种地位。那么,“反应性态度”在后期著作中扮演着何种角色?他对“反应性态度”的强调如何与后期的经典相容论立场保持一致?DeMesel指出,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考察维特根斯坦对斯特劳森的影响。

维特根斯坦对斯特劳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斯特劳森关于方法论的著作上。在这些方法论著作中,斯特劳森区分了哲学家的两项重要任务:(a)解释我们拥有的概念是如何运作(operate)的;(b)解释我们为什么会拥有这些概念。如果我们把这两项任务与“道德责任”这一概念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就可以把道德责任问题区分为以下两个问题:

(6)承担道德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7)我们为什么拥有道德责任的概念?

在DeMesel看来,斯特劳森按照经典相容论者通常会使用的方式回应了(6):“可以做别的的能力”(the ability to do otherwise)是承担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他还提供了一份包括知识条件在内的附加条件清单。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我们才能断定一个行动者需要为他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而对于(7),斯特劳森认为,我们之所以有“责任”的概念,是因为我们天然地关心使人们做出某些行动的意志之品质,而这种关心正是通过我们的“反应性态度”得到表达的。因此,在斯特劳森的后期著作中,“反应性态度”不再被视为承担道德责任的条件,而是被视为我们获得道德责任这一概念的条件。

DeMesel对本次讲座的内容做了总结。他指出斯特劳森有关自由与责任的后期著作具有三个特点:

(a)斯特劳森接受了普拉萨德对他的批评,否定了《自由与怨恨》中反对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相关性的论证;

(b)为了回应普拉萨德,后期的斯特劳森选择了“走直接的道路”,因此我们可以把后期的斯特劳森视为一个经典的相容论者;

(c)在斯特劳森的后期著作中,“反应性态度”不再被视为承担道德责任的条件,而是被视为我们获得道德责任这一概念的条件。

DeMesel认为,斯特劳森在后期著作中对道德责任的分析在总体上依然与其前期著作保持连贯。了解斯特劳森的后期著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斯特劳森对相容性问题和道德责任的关系所做的整体阐述。

随后,北京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南星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点评。南老师提出了如下问题: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通常还会强调自由意志/道德责任的价值或重要性;而主讲人对道德责任问题所做的区分似乎没有体现这一点。如果后期的斯特劳森能够被视为一个经典的相容论者,那么斯特劳森是如何看待自由意志/道德责任的重要性的?

DeMesel认为,承担道德责任的条件是在我们的经验之中发现的。然而,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不同经验事件做出区分。如果我们没有道德责任这一概念,我们就没有区分责任和非责任的经验事件的标准;而这正是道德责任的重要性的表现。

接下来,讲座进入问答环节,线上参加的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对讲座和相关的议题做出了点评并提出自己的疑惑之处,与主讲人商榷。DeMesel针对这些问题和评述逐一做出了细致回复。

叶金州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指出主讲人加深了我们对斯特劳森的理解,拓宽了对道德责任的认识,点评人和与会者也都做出了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对此他代表哲学学院深表感谢。最后,他还邀请主讲人和与会学者来喻家山做客,将学术交流持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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