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郑浩宇 摄影:车家昊 叶蓁 王灼华 郭慧茹 责任编辑:叶金州 舒年春
2025年6月15日晚7:00,慧源哲学茶座第470期在华中科技大学东五楼432(哲学学院咨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德国约翰内斯·开普勒林茨大学哲学系教授Julian Reiss,以“大‘因’有大‘果’:日常语言如何塑造因果理解”为题开展学术报告。讲座由华中科技大学王博老师主持,德国汉诺威大学Paul Hoyningen-Huene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张瑛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胡靖波老师担任与谈人,众多师生到场参与,共同围绕因果概念的语言多样性展开深入研讨。

Reiss教授系统考察了自然语言中丰富多样的“使役动词”(causatives)如何动摇传统因果理论的根基。Reiss教授指出,绝大多数哲学理论(无论是反事实论、概率论、机制论还是干预论)都采用一个统一公式:“a causes b当且仅当X”,其中X代表某种特定的测试条件。然而,这一公式不仅在“causes”一词上遇到困难,更在因果关系的两端“a”和“b”上遭遇严重反例。
为论证这一观点,Reiss教授首先援引安斯康姆(Elizabeth Anscombe)的经典洞见:语言中充斥着诸如scrape、push、let、burn、knockover等具体使役动词,“cause”只是从这些具体概念中抽象出来的高度概括词。他进一步区分了使役动词词组的三种建构方式——词汇式(动词自身的语义,如push)、形态式(在词根上加前缀、后缀等,如enlarge)和分析式(在主要动词后加动词从句,如make someone do、let something burn)——并指出,不同语言对这些建构方式的偏好各异,这意味着因果概念并非由某种普遍逻辑结构决定。
Reiss教授随即展开对标准“因果内容”理论的批判。针对Hitchcock等人主张的“因果词共享统一内容”(如反事实依赖、传递性或成功性)的观点,他逐一予以反驳:首先,并非所有使役动词都是“成功动词”;其次,因果并不总是暗示反事实依赖(在Lewis提供的比利与苏西扔石头的经典案例中,实际原因并未产生反事实差异);再次,因果并不总是传递的。因此,并不存在一个“非因果的共同核心”能够统摄所有使役动词。
更为根本的是,Reiss教授指出,标准公式中的“a”和“b”同样存在问题。自然语言极其灵活:我们可以说“椅子刮花了地板”(The chair gouged the floor),这里的“椅子”是物体而非事件,“刮花地板”也非独立事件。因果关系的两端可以是物体、事实、缺失(如“缺乏阳光”)、过程或状态,远非“事件”所能涵盖。此外,同一使役动词(如determine、cover)既可因果使用,也可非因果使用(“报告涵盖了所有方面”),说明因果意义不由动词本身决定,而由使用语境和推理关联决定。
基于上述语言证据,Reiss教授提出其推论主义因果理论。他认为,一个因果主张(如“黄曲霉素致癌”与“缺乏阳光导致多发性硬化”)的含义,并非由单一验证条件定义,而是由其与整个推理系统的关联所构成:即我们依据何种证据可推断出它(推理基础),以及从它能推断出何种实践与认知后果(推理目标),例如解释、预测、政策干预或责任归属。正因为不同的使役动词服务于不同的认知目的和证据类型(数据统计证据vs.机制证据),我们的语言才储备了如此多样的因果表达方式。


在与谈环节,三位与谈人就使役动词的跨语言差异、家族相似性概念,以及因果语言在科学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等问题,与Reiss教授展开了深入对话。现场师生踊跃提问,讨论气氛热烈。王博老师在总结中指出,Reiss教授的论证以精细的语言分析为基础,结合丰富的案例,为因果多元主义提供了坚实的新路径。
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