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6-04-03 点击量:次
根据校团委要求,经团队及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审,现将拟推荐由院系评选、校团委审核认证的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的名单公示如下: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哲学学院赴十堰市张湾区“探寻看不见的工程,感触摸得着的温度”寒假社会实践队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王菲,潘姝言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李旖妃
公示期3天,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间,持材料实名联系负责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664。
哲学学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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