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科发展及人才选拔的需求,经研究,我院拟对原初试自命题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科目代码:613)、《西方哲学史》(科目代码:858)进行调整,设置初试自命题科目《哲学基础》(科目代码:630)、《哲学分析与应用》(科目代码:881)并更新考试大纲,现就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哲学基础》(科目代码:630):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613)、《西方哲学史》(858)考试内容整合至《哲学基础》(630)。试卷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西方哲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三个部分,均为75分。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作答“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西方哲学理论”,合计150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作答“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合计150分。
《哲学分析与应用》(科目代码:881):根据报考专业类型,分为学术学位选答部分和专业学位选答部分。学术学位选答部分,满分150分,考查范围限于西方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另增知识范围;考查重点由知识掌握转向能力运用,包括论证与文本分析、哲学方法运用、理论比较与专题论述。专业学位选答部分,满分150分,考查伦理学基本理论与概念、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和伦理论证评价。
详见附件 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