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本科生院工作提示,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哲学学院将启动2024年度哲学本科转专业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本科人才培养分管领导、有关工作负责人、学工组代表、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本科教务员构成。
二、面试时间
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9:00-21:00
三、面试地点
哲学学院429B
四、年度指标数
学校统一分配下达
五、考察内容
政审;专业素养;学习能力;交流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六、预录取必备条件
1.政审合格。
2.具有哲学本科学习所需基本专业素养。
3.具有较强专业学习能力。
4.具有较好的交流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七、预录取名单产生机制
通过政审问答、自我介绍、支撑材料问答、专业能力问答、学习能力问答、互动环节,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估。
投票确定获得转入资格考生名单,获得2/3以上(含2/3)票数者有效。若出现票数相同影响指标分配,进行加试,再次投票。以此类推,产生完整预录取名单。
八、工作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考生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提交转专业意向。进入预录取名单并经学校完成转专业流程者,即完成专业变更。一般不得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2.关系回避原则。面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者参加面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面试的要主动报备。相关考生报名或参加面试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面试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转专业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严格管理原则。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转入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转入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面试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职,违反面试相关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九、工作程序
1.学院初审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2.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组织面试。
4.根据面试小组投票,集体决策,确定预录取名单。
5.公示。
6.信息上报。
十、解释权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哲学学院。
联系人:哲学学院张双双老师,电话:027-87542403
哲学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