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湖北美术学院黄勇副教授做客华中大哲学小屋

来源: 时间:2021-05-17 点击量:

通讯员:董筱哲 编辑:舒年春 责任编辑:徐敏 杨海斌

2021年5月15日晚,华中大梧桐语问学中心九思书苑,湖北美术学院黄勇副教授应邀做客华中大哲学小屋,做题为“艺术思维”的学术报告。哲学学院副院长徐敏主持,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约20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系“哲学小屋”美育育人系列活动之一,还专门邀请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库慧君、华中大哲学学院邵华、武汉纺织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邓桂芳3位专家学者进行评议。

首先,黄勇老师从有些人对艺术的错误认识出发,探讨了艺术的定义。黄老师认为,艺术的本质是精神之自由,表达之自由,但这种自由有明确的规定性前提。通过展示名家以及自己的艺术作品,黄老师进一步描述了艺术语言和艺术判断的关系:艺术判断凭借艺术语言又受限于艺术语言。以雕塑作品为例,不同材质和纹理在雕塑作品中能够作为不同的艺术语言用来表达创作者内心的情绪和情感。

接着,黄老师通过对艺术史的简单回顾以及对雕塑作品的解读,论述了罗丹在启发现代艺术方面所做的贡献。

最后,黄老师以梵高的书信为例说明了艺术和科学的同一性:两者采用的方法并无二致,区别在于科学研究的是现象和规律,而艺术研究的是情感的表达。

三位评议人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库慧君老师结合自己的戏剧创作经历探讨艺术表达的限制与自由,并现场为大家演示了戏剧中花旦和青衣等性格各异的角色如何通过“推门”这一动作来表达不同的意义,并指出“把心打开了,美育才能走出第一步”。

邵华老师赞赏黄勇老师的高水平艺术创作,并探讨艺术欣赏中的同一性和真假鉴别问题。

邓桂芳老师结合自己对诗词创作的理解和经验,以诗词的格律为切入点,对比李白和杜甫两种风格来探讨艺术表达的限制与自由,并认为艺术表达的规律在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是互通的。黄老师分别进行了回应。

黄勇老师还就艺术哲学相关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讲座结束后,师生们围绕着艺术思维和艺术历史与黄勇老师又进行了约半小时的讨论。与会师生均表示大有收获,意犹未尽。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主校区东五楼425A 
  邮编:430074 | 电话:(+86)027-87541842 领导邮箱:2005010110@hust.edu.cn
    Copyright 2022 ◎ 华中科技大学